我院图书馆采用微机管理借还书籍,请遵守以下借还规则

1. 所有教职工及学生须持本人“校园一卡通”进入图书馆,并凭此证办理图书外借手续。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、代借,因转借、代借而造成的后果,由校园卡所有者负责。

2. 图书馆借阅信息以计算机存储的数据为准.

3.教职工每人每次限借十册书籍,借阅期限为一个月(30天),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再延一个月。学生每人每次限借五册书籍,借阅期限为20天,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再延20天。若无办理续借手续者,书籍逾期将以逾期论处。凡逾期者将按照“奖惩规则”来处置。

4.凡借书者必须办完借阅手续,方得携书出馆。未办理或未办完借阅手续,严禁把书带出馆外。否则,按偷书论处。

5.借阅图书时,请读者务必当面查看书内有无污损、勾画、缺页等情况。如有以上等情况请及时声明,并由工作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后方可借出。还书时如出现标记以外的污损、撕页或丢失等情况,将按“图书馆奖惩规则”来处置。

6.凡校园卡丢失者,请及时到“校园一卡通”管理中心及图书馆进行挂失,待补办新证后联系图书馆,重新开放借阅权限。若因未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,由本人承担。

7.因毕业、调动离校,必须及时还清所借图书,由图书管理人员核实读者信息,确定无误后,注销校园卡账号。否则,不予办理离校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