奖惩规则
为了防止各种偷书、撕书、撕杂志、撕报纸、掉书、损毁书等现象发生,我院图书馆将采取以下奖惩办法。1.凡在图书馆吃东西者,根据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与卫生不洁的情况,做相应时长的义工处理。再犯者将公布姓名于全校并记警告处分一次。举报人(同一事件最先举报落实的,下同)可得奖金5元,并为其保密。
2.凡在图书馆内举报他人偷书、撕书、撕杂志、撕报纸等,经查证属实,举报人可得奖金20元,并为其保密。被举报人将被视为偷书论处。凡偷书者将受下列严格处理:
(1)赔偿书款3倍
(2)要求打扫清洁卫生
(3)暂停校园卡借阅权限1学期
(4)将姓名公布全校
(5)毕业时学校将不予推荐工作。
3.还书时凡有撕页、缺页情况,请照原书价赔偿。
4.凡遗失书籍者,原则上需在两周内购买原样图书偿还,并进行思想教育。如无法偿还原样图书,则根据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图书按书价的原价进行赔偿;丢失外文和工具书,按书价的10倍赔偿,并根据情况,进行思想教育或纪律处分。
5.还书时如发现图书污损、勾画、缺页等情况,并且无工作人员做出的标记,将由本次借书者负责赔偿,具体赔偿方式由工作人员视情况而定。
6.如发生图书逾期情况,将按如下情况处理:
①逾期1-9天者,提交还书当天推荐图书(任选一本)的心得体会一篇或者在图书馆做义工1小时。
②逾期10-19天者,在图书馆做义工2小时。
③逾期20-29天者,在图书馆做义工3小时。
以此类推。
注:多本图书同时逾期采用累加制,例:某同学名下有5册图书同时发生逾期情况,每册图书逾期2天,则本次逾期记为逾期10(5*2)天。逾期10天以上拒不来图书馆做义工者,将被暂停借阅权限,图书馆向读者所在系部通报,并强制要求参加图书馆规章制度的学习考核,待通过考核后,方可恢复借阅权限。
请同学们务必记得还书日期,以上规则希望全体教职员工及同学们共同遵守。
本制度自2021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。